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林轩羽 2020-06-20 191 预计阅读需要1分钟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流产,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法院认定孕妇流产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一般会支持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因为孕妇因交通事故导致流产,其自身虽未构成伤残,从身体受伤害程度而言未造成严重损害,但流产的后果对于孕妇所享有的保护胎儿正常发育和出生的权利受到侵害,对其精神造成了实际的痛苦。故法院会酌情支持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本文由 林轩羽 发布在 交小律,转载此文请保持文章完整性,并请附上文章来源(交小律)及本页链接。原文链接:https://www.jtlawyer.com/jspc.html